深圳小学光明学校中心校区(初中)2026年3月招聘实验员公告

深圳小学光明学校中心校区公开招聘初中生物实验员1名,负责实验室管理、实验准备及教学辅助工作。要求本科及以上生物相关专业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具备实验技能与经验,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报名自公告发布起至2026年3月27日17:00截止,采用线上报名方式。录用后按购买服务人员标准提供薪酬、宿舍及培训发展机会。

为优化学校师资队伍结构,保障初中生物实验教学高质量开展,助力学生科学素养提升,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生物实验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深圳小学光明学校中心校区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与深圳小学合作办学,是一所公办初级中学,隶属深圳小学光明学校(集团)。学校占地231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8126平方米,2026年正式投入使用。

学校以百年深小文化为根基,传承“求真务实、敢为人先”的深小精神与“做小事,成大器”的校训,秉承“厚土新质、高标健行”的办学理念,立足世界一流科学城战略定位,倾力打造特色鲜明的高质量未来学校。办学中,学校聚焦“视野国际化、思想人本化、风格精细化”,构建“指向心灵成长的学习系统、优质公平的增值评价体系、自主协同的学习场域”,致力于培育“家国情怀、创新能力、体健心澈、国际视野”的时代新人。

学校硬件设施先进,规划建设标准高,将打造城市中心“生态绿毯”式校园空间,配套专业生物实验室、创客空间等功能场域,为实验教学与创新实践提供优质支撑。目前,学校已获“全国创新少年培育工程实验基地、生态劳动教育实践特色学校、首批广东省中小学创新人才培育基地”等称号,正以卓越育人范式助力光明北部高地教育发展。

二、招聘岗位

初中生物实验员(1名)

三、招聘条件

01基本要求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初中实验教学辅助工作节奏。

年龄4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至公告发布当日)。

本科及以上学历,生物类相关专业,具备教师资格证者优先;需有实验员相关工作经验,有公民办学校实验员经验者优先录用。

具备扎实的中学生物专业基础知识、熟练掌握初中生物全部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的操作技能,能够胜任实验室管理工作。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意识和责任心,工作认真细致,能高效完成各项实验相关工作。

02专业要求

岗位职责:负责生物实验室管理工作(如负责仪器清洗、整理、登记,和实验的准备工作等),协助科任教师进行实验实操。

熟练掌握生物实验相关技能,具备扎实的中学生物专业基础知识,能够独立完成实验室日常管理及实验准备工作。

配合科任教师完成实验教学相关工作,协助指导学生完成实验操作,做好实验相关的辅助工作。

有实验员相关工作经验,有公民办学校实验员经验者优先录用;能兼任物理或化学实验员工作者优先考虑;能进行实验创新和改进者优先,具备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四、相关待遇

01薪酬待遇

拟聘人员以购买服务方式录用,待遇按照深圳小学光明学校中心校区购买服务人员标准执行,学校提供员工宿舍和工作餐。

02职业发展

提供完善的培训体系、教研平台和晋升通道,可参与学校各类教研活动、技能培训,助力个人专业成长。

五、应聘方式

0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7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02报名材料

个人简历(详细填写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专业技能、获奖情况等)。

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原单位公章)、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03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仅接受线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邮寄材料等其他方式。请按照材料顺序排序并扫描为一个附件PDF,以“姓名+初中生物实验员+联系电话”命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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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填写报名信息

未按要求命名或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学校将不予审核。

04资格审查

学校将组织专人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后续考核事宜(未通过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避免错过通知。

05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实操考核和面试两部分,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实操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生物实验操作技能、实验器材维护、实验准备等相关能力;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素养、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对岗位工作的认知及适配度等。

06体检与录用

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深圳市教师招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者,进行背景审查(核查无违法违纪记录、师德师风问题等),背景审查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六、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需保证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若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应聘人员应按时参加考核、体检等环节,无故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培训、代报名等活动,谨防诈骗。

若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调整招聘安排,学校将通过官方渠道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8249277127(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学校地址:深圳小学光明学校(集团)中心校区(深圳市光明区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科韵社区光明大街与狮山三街(规划)交汇处西北角)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小学光明学校中心校区(初中)所有。

深圳小学光明学校中心校区

2026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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