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航城樾伴山幼儿园公告

关于我们深圳市宝安区航城樾伴山幼儿园为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成员园,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是宝安区教育局直属学前教育集团。办学规模为1+2+3模式(一所核心园+两所分园+三所成员园)。集团以办“有温度、有品质、辐射强”的优质学前教育集团为办学目标,以“为儿童更好发展奠基”为办学宗旨,构建了“和而不同、美美与共”的发展理念;集团整合区域内优质的教育资源,致力构建幼儿园…

关于我们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樾伴山幼儿园为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成员园,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是宝安区教育局直属学前教育集团。办学规模为1+2+3模式(一所核心园+两所分园+三所成员园)。

集团以办“有温度、有品质、辐射强”的优质学前教育集团为办学目标,以“为儿童更好发展奠基”为办学宗旨,构建了“和而不同、美美与共”的发展理念;集团整合区域内优质的教育资源,致力构建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育人的良好教育生态,以推动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的民生福祉。

成员园:深圳市宝安区航城樾伴山幼儿园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樾伴山幼儿园开办于2023年,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簕竹角社区樾伴山花园小区内。幼儿园占地面积2700㎡,建筑面积2415.42㎡,现开设有9个班级。

幼儿园秉承“樾之以心
相伴成长”办园理念,借鉴航城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课程的建构经验和做法,开展个性发展,创意无限美术线条构造实践探索美育课程。遵循满足幼儿个性、创意发展的儿童观,尊重儿童、追随儿童的教师观,以科学管理、规范办园为基础,以提高保教质量为中心,努力办人民满意的幼儿教育。

开园以来,幼儿园荣获深圳市绿色幼儿园、宝安区家长学校分校、A级食堂单位等多项荣誉。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二类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条件及要求

01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无不良征信记录;

8.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02

岗位条件

短期配班教师

1.年龄35周岁以下;

2.具有学前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报 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为止 。

2.报名材料

教职工:

(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应聘报名表(附件1,下载报名表,打印并签名);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相关岗位资格证书及查验证明;

(5)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2)、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7)无犯罪记录证明(查询时间为2026年3月后)。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有意者请将幼儿园所需报名材料扫描或电子版按顺序合并成为一个PDF文件,投递至岗位指定投递邮箱1175295704@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报名岗位-姓名-学历-联系方式。

4.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

1.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

面试

1.具体时间、形式等内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3.面试结束后,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面试合格人员,并公示面试合格人员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

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资格复审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参照深圳市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四、有 关 说 明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人员的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三)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对招考政策有疑问,请于工作日9:00-11:30,14:30-17:30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55-23312475
黎老师。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航城樾伴山幼儿园负责解释。

五、附件

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应聘报名表

2.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3.承诺书(模板)

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宝安区航城樾伴山幼儿园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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