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介绍
01幼儿园简介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金洲嘉丽园幼儿园,位于坂田街道金洲嘉丽园小区内,办学规模8个班。幼儿园所处小区中心,周边环境安全舒适,为社区幼儿提供了良好的入园条件。园内拥有现代化的教学设备、游戏化的玩具设施、儿童化的生活设施,各项设施齐备,功能齐全。幼儿活动室温馨精致、空气流通、采光充足,是孩子们快乐成长的乐园。同时拥有15年办园历史积淀了深厚的教育文化底蕴。秉承自然本真、和谐共长的办园理念。幼儿园以“培养身心健康,文明友爱的新世纪儿童”为宗旨。
02团队力量
幼儿园会定期组织教研活动、教学观摩,不定期参与学区及其他培训观摩活动,并邀请专家进行师德师风与技能培训。鼓励教师通过多平台、多维度逐步提升教师专业技能。
03园所环境
这里不只是空间,更是孩子探索世界的起点。
基本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所规定的条件。
招聘岗位
实 习 生
招聘人数:1 名
【岗位要求】
1.全日制大专、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或学籍验证报告);
2.年龄25周岁及以下;
3.热爱教育事业,工作细心、耐心,有责任心;
4.学前教育专业、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优先。
5.持有健康证。
6.实习津贴按照龙岗区教育局文件标准发放。
报名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招聘流程:
(一)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请提交Word文件格式】
2、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请提交Excel文件格式】
3、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5、教师资格证及验证证明(中国教师网上的教师资格认定证书查验页面截图),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证书、职称等相关证书;
6、承诺书(附件3);【请提交签字、盖手指模后的 pdf / jpg 文件格式】
7、证明(附件4):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必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否则不予参加面试;
8、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备注:所有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材料初审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招考单位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将通过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
(三)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2.面试地点:以后续通知时间为准。
3.面试方式:具体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4.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
金洲嘉丽园幼儿园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入职前需提供无犯罪证明。
(七)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考生为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大专学历的专业为“学前教育”,则不符合要求。
(八)截止报名时间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下午17:00截止,有意者请按照报名材料1~8的格式要求及顺序排列合并为1个压缩包文件,欢迎投递简历到邮箱:JZJL28262680@lg.gov.cn;
2.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幼儿园张老师13926526117
(9:00-11:30,15:00-17:00)
报名须知:
1、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我们会有专人与您联系!
2、请对报名材料进行编号(例如:1-报名表)并严格按照报名材料顺序提供附件。
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者将不予初审。
(九)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市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3.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培训或办理聘用手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扫描二维码,下载相关附件

附件包含以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