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荔山御园幼儿园是一所公办幼儿园,坐落于信义金御半山一期。园所办学规模核准为15个教学班,目前已满额开设。幼儿园设施完备,配有多功能厅、图书阅览室、室外探索区、种植饲养区等多种功能区域,充分满足幼儿多元化成长需求。园内环境优美,师资力量优良,既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实保障,也为教师专业发展搭建了良好平台。我们致力于让幼儿在生活中学习,在自然中探索,真正实现教育融入日常,成长源于体验。
滑梯上飞驰而下,沙池里堆起城堡,建筑区里搭建的高楼大厦,画纸上的绚丽色彩——这一幕幕,拼成了童年最美好的模样。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招聘岗位
期待你的加入…
副班教师(共1名)
岗位要求(以下A/B类满足其一):
A类社会人员:
1.学历:本科及以上;
2.专业: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无犯罪证明;
5.至少有一年幼儿园教师工作经验;
6.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者优先:
B类:大专学历
1.学历:大专;
2.专业:学前教育专业;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无犯罪证明;
5.有至少一年幼儿园教师工作经验。
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13日18:00截止,请有意向者投递简历到邮箱:lishanyuyuan@lg.gov.cn;
2.邮件统一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码”,除
附件1及附件2外,其他所有材料均需以PDF的文件格式压缩成一个文件夹,并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我们会有专人跟您联系。
2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个人页);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及验证证明(中国教师网教师资格认定页面截图),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证书;
5.承诺书(附件3),需手写签字加按盖指模;
6.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4)
7.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8.健康证,暂无法提供的,需承诺于入职前取得到。
9.无犯罪记录证明。
注意:
邮箱报名时必须附上1-8号资料,除附件1为Word格式、附件2为Excel格式,其余材料请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并将所有资料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夹,统一命名为“岗位+姓名+手机号”,发送至指定邮箱。

扫描下载相关附件:
1.报名表(附件1)
2.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3.承诺书(附件3)
4.证明(附件4)

3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考生为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大专学历的专业为“学前教育”,则不符合要求。
4.报名材料需按照顺序及格式提供,缺少相关材料视为不具备相应资质。
4材料初审
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招考单位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2.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资格初审结果。
5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或邮件告知。
2.面试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4.面试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
5.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6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7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8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深圳市龙岗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标准。
3.递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请从入围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按成绩排名顺次递补。
◆ 体检不合格的;
◆ 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 在公示期间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 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
4.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培训或办理聘用手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5.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18118781393 石老师(工作日9:00-12:00,15: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