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发挥公益性岗位援助就业的积极作用,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稳定就业,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后勤保洁人员1名,负责局办公区域卫生清洁及后勤辅助工作。
薪酬待遇按1850元/月发放(可随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待遇),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单位负担部分,个人部分自行缴纳。
三、工作地点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报名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爱岗敬业,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二)年龄属于法定劳动年龄内,本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本省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
(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拟聘用岗位的工作任务。
五、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2月27日(8:30—12:00,14:3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 江海区东海路338号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09室)
(三)联系电话:0750—3818225
(四)报名材料:应聘者应填写《江海区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一式一份),同时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2.现场报名需提供相应的就业困难人员类型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六、用工形式
由招聘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将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择优确认聘用人选,经协商一致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公益性岗位实行1年1签,每次签订的合同最长不超过1年,累计不超过3年。
附件:江海区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