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育才学校招聘1名临聘心理教师公告

我校现招聘心理教师1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热爱教育事业。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请将个人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薪资按区临聘教师标准执行,可提供食宿。

因我校发展需要,2026年拟招聘临聘教师1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心理教师1名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学历要求:专任教师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教师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待遇

薪资按花都区临聘教师待遇标准执行,学校开设食堂、可提供住宿。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请于2026年2月12日24:00前,将本人自荐材料、《广州市花都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临聘教师报名表》(广州市花都区育才学校招聘1名临聘心理教师公告附件2)、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备案表(可在学信网打印)、证明自己能力的相关材料等扫描件发送到应聘邮箱:2789776996@qq.com,联系人:张老师,电话:18093487337。学校应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收到考核(面试)的通知。

(二)面试 时间、内容及形式以学校的通知为准。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

(四)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与我校或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附件下载

临聘教师报名表(点击识别二维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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