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熙园幼儿园位于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蜜社区香蜜湖路3012号,创办于2005年9月,为区属公办幼儿园、深圳市第三幼教集团成员园、广东省首批高质量幼儿园共同体参与园、福田区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园、福田区创建广东省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园、福田区自我评估共同体实验园等。
因工作需要,现需招聘配班教师(短期)1名。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1
配班教师(短期)
(1)拟聘人数:1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5)热爱幼儿和学前教育事业,具备扎实的学前教育专业素养,能够胜任幼儿园环境创设、教育活动的计划与实施、家长工作等,善于团队合作和沟通交流,动手能力强,吃苦耐劳,性格活泼开朗且形象气质佳;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7)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有2年公办园带班工作经验;有论文获奖或发表、获得区级及以上教学相关奖项;有体育、音乐、舞蹈、美术特长等。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公办幼儿园辞退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为止;
2.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将以下报名材料扫描按顺序整理到一个文件夹,打包压缩后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349895196@qq.com。
(1)福田区公办幼儿园应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报考岗位要求的上岗资格证(如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聘书或任现职通知(或单位任职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合同或社保清单等有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7)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2);
(8)承诺书(附件3)。
3.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社会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信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材料初审
1.由我园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材料审查情况差额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最终以办理入职聘用手续前的现场审核为准。
(三)面试
时间、地点、形式等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经我园研究后,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三、有关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继续聘用,如不合格,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二)薪酬待遇参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指引》执行。
(三)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6年3月31日。
(四)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及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六)咨询电话:15200220735。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福田区熙园幼儿园负责解释。
附件:1.福田区公办幼儿园应聘报名表

2.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

3.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