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区管国有企业副总经理的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管国有企业副总经理2名,涉及投资方向和工程管理方向,要求具备相关经营管理经验与专业素养。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至2月12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需提交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经历等材料。具体任职条件及禁止情形详见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国资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管国有企业副总经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管国有企业副总经理(投资方向、工程管理方向)2名。

二、区管国有企业简介

区管国有企业分别为佛山市禅城区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佛山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具体信息详见《禅城区区管国有企业概况》(佛山市禅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区管国有企业副总经理的公告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任职条件。招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市场感觉敏锐,职业操守、职业信用和个人品行良好,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符合职位禁入和特殊岗位任职资格等制度规定。同时,还要具备任职资格条件,具体详见《佛山市禅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下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2),本次招聘计算工作时间、任职时间、年龄等相关情况,均以招聘公告发布当天为界线。

(二)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报名:

1.正在接受审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尚处于影响期内的;

3.因违纪违法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

4.由于个人原因,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损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5.个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或者被列入诚信黑名单的;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7.与拟报考选聘单位人员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凡与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考试。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处理。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视情况延长报名时间,并在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告。报考咨询联系电话:0757-88359725(区国资局)。

3.报名所需材料:

(1)《佛山市禅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下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本人亲笔签字版及电子编辑版;

(2)本人一寸蓝底正面免冠电子彩照;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含正、反两面);

(4)本人毕业证书(包括学历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

(5)学信网《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的扫描件(全日制及后续学历),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6)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7)本人工作经验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位任职/工作证明、劳动合同、购买社保证明等材料)。

(8)近年来本人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资料需按照序号顺序,彩色扫描成一份格式为PDF的文件,文件名称为“招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发到本次招聘邮箱gzbzzrsk@chancheng.gov.cn,逾期或提交材料不全的,视为无效报名;同时报考人员需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发现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身份信息、学习经历、专业等进行审查,结合岗位需求等对报名材料进行筛选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到本人。未接到通知的,即为未通过筛选,不进入面试环节。

对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招录计划予以取消。

(三)考试

根据岗位履职能力要求对应聘者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纳入入围人选。面试前,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时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入围初步人选

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按规定程序和权限确定拟入围初步人选。如招聘岗位确无合适人选,该岗位可以空缺。

(五)体检

通知拟入围初步人选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背景调查

对拟入围初步人选开展背景调查工作,包含个人基础信息验证、学历验证、个人征信及民事诉讼调查等。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背景调查结果,按规定程序和权限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未收到投诉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不予聘用,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八)聘用

1.办理入职手续。聘用人员按要求准备入职所需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报到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与考核考察。新聘用的副总经理实行一年考核考察期(含试用期),自聘用之日起计算考核考察期(含试用期)。考核考察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考核期计入任期时间;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要求,新聘用的副总经理需签订聘任协议和业绩合同,按照约定严格考核、实施聘任或解聘、兑现薪酬。

五、薪酬福利

执行区国资局下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福利制度及带薪年休假等相关制度。

六、有关要求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不作任何补偿: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3.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4.背景调查不满足聘用条件或放弃聘用资格的;

5.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不能提供任职单位所需入职材料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因上述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和人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拟人选。

(二)应聘人员保持联系电话通畅,届时将会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面试。如出现无法联系等状况,视为自动弃权。

(三)因个人时间安排导致无法按时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资格,不再另行安排补考。

七、其他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对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禅城区区管国有企业概况.doc

附件2:佛山市禅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下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3:佛山市禅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下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佛山市禅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区管国有企业副总经理的公告附件4: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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