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我区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揭东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需要,揭阳市揭东区部分公办学校将赴华南师范大学开展校园招聘,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设79个岗位,包括高中教师岗位37个、初中教师岗位17个、小学教师岗位23个及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岗位2个,计划招聘教师98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揭阳市揭东区教育系统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岗位表》(
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纳入国内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且于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期间毕业、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非在职);
(二)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期间毕业、具有国(境)外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非在职)。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要求
1.年龄要求
报考年龄为18至38周岁,即1987年3月16日至2008年3月16日期间出生。
2.学历学位要求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本科学历与学士学位。应聘人员可选择以非最高学历报考,但必须满足岗位对相应专业、学位及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3.专业要求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同时须符合中共揭阳市委组织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揭阳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揭市人社规〔2023〕1号,附件2)要求。
(1)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标注的培养方向不得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岗位表中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依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
(2)若岗位要求为六位代码的专业,则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若岗位要求为四位代码的专业,则其对应下一层级的六位代码专业也符合要求。
(3)持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共4本证书)的人员,可选择符合报考要求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若无法通过教育部验证,且未取得单独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不得以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教师资格证要求
须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可报考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岗位、高中教师岗位、初中教师岗位及小学教师岗位;持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可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及小学教师岗位;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者仅可报考小学教师岗位)。
5.其他要求
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均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时间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揭东区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及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并执行试用期相关规定。
五、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与本人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时间
2026年3月16日至3月23日。其中,2026年3月16日至3月22日为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3月23日为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
2.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3月16日上午8:30至3月22日下午5:30期间,通过扫描网上报名二维码(附件4)完成报名。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承担责任。报名信息仅可提交一次,请考生务必认真复核,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已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须在2026年3月23日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2)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须由本人携带齐全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现场报名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校园西六南面就业广场。时间:2026年3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3)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①《揭阳市揭东区教育系统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教师报名表》(附件5,请自行下载填写信息后打印,签名处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姓名,粘贴证件照,一式一份)。
②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需将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③毕业生推荐表(函)(需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推荐表可加盖“研究生院〈处〉”公章)及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包含的无需另行提供)。若应聘人员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境外高校应聘人员无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但需提供就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可在学信网下载打印,一式一份)。
⑤成绩单(需包含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课程成绩,加盖院系公章,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除提交成绩单外,还需附上成绩说明;若暂时无法提供成绩单,须提交本人签名的成绩合格承诺书,承诺在公告规定的毕业期限内顺利毕业并取得学位证书。
⑥在校期间获得的荣誉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个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自愿提供)。
⑦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完成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人员,须提供《个人承诺书》(附件6),同时提交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由所在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另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⑧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已毕业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仅可报考1个招聘岗位,不得兼报其他岗位。
(2)提交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原件经查验后将予以退回。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及岗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存在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资格审查须由本人到现场进行,本人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将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二)面试
面试包含综合素质评价与说课两个环节。
1.综合素质评价环节
各岗位综合素质评价环节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若有变更,将另行通知。考生须凭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并参加面试,不再另行通知。
综合素质评价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时长不超过5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师德表现、思想政治素质、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情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为15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且不计入总分。
根据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说课人选;若招聘岗位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不足1:3比例,则所有成绩合格者均入围说课环节;若同一招聘岗位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情况,则同分人员均确定为入围说课人选。届时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进入说课环节的应聘人员,请保持手机畅通,若因电话联系不上导致错过通知,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说课环节
说课环节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学科专业素养、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说课内容由考场指定与应聘学科相关的课程内容。每人说课时长不超过15分钟。说课满分为15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每名应聘人员完成说课后,考场将以书面形式当场告知其说课成绩。
3.成绩
面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40%+说课成绩×60%,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确定签约对象及签订协议书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书》。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以说课环节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若说课环节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另行组织说课,评分高者确定为签约对象。签约对象自动放弃签约的,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签约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人事股报到,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地点为揭阳市揭东区,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经考察,若发现考察对象存在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考察人选若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考察所需的学生档案或相关证明、证件,将取消其应聘资格。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并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备案与聘用
1.备案。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报区人社部门备案。
2.聘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首个聘期为五年,其中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获聘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正常上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空缺名额不再递补。获聘人员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3.缺额处理。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若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招聘或出现招聘人数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中“以上”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三)本次招聘的相关通知、公示,请通过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查询,网址为http://www.jiedong.gov.cn/bmpd/jysjdqjyj/index.html。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我区教师招聘考试命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开设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方无关。
(五)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需与报名时一致),请务必妥善保管。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663-3264640(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1.揭阳市揭东区教育系统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岗位表
2.关于印发《揭阳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揭市人社规〔2023〕1号)
3.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网上报名二维码
5.揭阳市揭东区教育系统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教师报名表
6.个人承诺书
附件1:揭阳市揭东区教育系统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关于印发《揭阳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揭市人社规〔2023〕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