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大亚湾区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外部董事队伍,根据《大亚湾区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国资金融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所辖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选聘专职外部董事2名,委派至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国资金融局所辖5家国有企业担任专职外部董事。
二、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及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国资金融局的工作要求,忠实维护出资人和任职企业的合法权益。
2.参与企业战略决策,对企业的重大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投融资计划、年度预算决算、利润分配、弥补亏损等方案进行审议并提出专业意见。
3.监督企业财务活动,重点关注企业财务真实性、合规性,对资产处置、对外担保、产权变动等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
4.关注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对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
5.定期向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国资金融局报告履职情况,提交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重大事项等专项报告,必要时提供书面专项分析报告。
6.对企业的经营绩效、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7.承担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国资金融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8.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董事职责。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纪守法,勤勉履职,能够忠实地维护出资人和任职企业的合法权益;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良好,坚持原则、担当尽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决策判断能力,熟悉宏观经济政策和行业发展要求。
(二)资格条件
1.一般具有8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或相关工作经验,或具有战略管理、创新发展、产业发展、法律事务、财务会计、经济金融、资本运营、风险管控、工程建设、公司治理等某一方面的专长;
2.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1961年3月23日后出生);
3.一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4.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和工作业绩;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6.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同等条件下,具有财务、会计、审计、经济、金融等相关专业背景或相应高级职称者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违规违纪违法尚在处分影响期内的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按照有关职位禁入规定、失信联合惩戒规定不得担任国有企业董事的;
2.正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调查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
4.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受到禁入限制方式责任追究处理的;
5.与拟任职企业之间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外部董事职责关系的;
6.具有不得担任区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党组会议决定、公示、聘任等程序进行。
1.报名:2026年3月23日至4月22日,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国资金融局公开招聘所辖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报名表》(见
附件),将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2.资格审核: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采用半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决策判断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费用自理。
5.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进行背景调查和政审,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廉洁自律等情况。
6.党组会议决定:综合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由区财政国资金融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7.公示: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8.聘任: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协议,进行任职前谈话并颁发聘书。
五、薪酬待遇
专职外部董事薪酬按《大亚湾区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与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总包费用12万元/年/人(包括服务费、企业承担的五险一金及企业年金等)。
六、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3日8:30至4月22日17:30(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材料:
(1)《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国资金融局公开招聘所辖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报名表》(电子版及签字扫描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3)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3.报名邮箱:hzznzp@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国资金融局专职外部董事+姓名”)。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春权
联系电话:0752-5593681
5.监督电话:0752-5563560(区国资金融机构纪委)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2.本次选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本公告由大亚湾区财政国资金融局负责解释。
附件: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国资金融局公开招聘所辖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报名表(请自行下载)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国资金融局
2026年3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