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开平市第三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厨房工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厨房工1名,主要负责医院饭堂的相关工作。
二、应聘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祖国和人民;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岗位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能力或技能条件、身份条件;
4.年龄要求为62周岁及以下。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日期:2026年4月10日—2026年4月16日(共五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址为开平市长沙街道办金山大道西46号开平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办公室。
3.报名现场需要提交资料:本人身份证。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要诚信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单位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资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有效。如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材料、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由本院组织直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用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择优录取,签订劳动(劳务)合同(协议 )。
六、试用
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劳务)合同(协议)。
七、薪资待遇
面议。
八、联系方式
报名资格条件解释由本单位负责,咨询电话:0750-2329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