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街环卫工人队伍,进一步提升凤阳街环卫清扫保洁品质水平,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环卫工人,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以下简称:凤阳街道环监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工人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
1、招聘岗位:环卫工人49名(五凤片区14名、康乐片区20名、鹭江片区15名),主要从事环卫保洁,垃圾收运、垃圾分类等岗位,具体工作内容由凤阳街道环监所安排。
2、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和服务意识较强,具备履行职责的独立工作能力;
2.爱岗敬业,热爱环卫事业,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
4.需接受六天工作制及节假日加班;
5.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没有参与非法组织。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7日起,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
2.报名地点:
(1)五凤片区(泰沙路逸安街48号之二),联系电话:020-84293121;
(2)康乐片区(康乐南新街82号二楼),联系电话:020-89020429;
(3)鹭江片区(鹭江东约新街168号二楼),联系电话:020-89800646;
3.报名方式:有意者需本人到上述任意地址报名,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计生证明、学历证明、居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面试:审查合格后,即进行面试、试工;
5.入职:面试、试工合格人员将按照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四、薪酬福利待遇:
参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意见》(穗府办规[2024]3号)文件规定执行。环监所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等,按规定享受节日慰问、生日慰问、住院慰问、健康体检等福利。录用者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根据岗位的特殊性,本次招聘在报名结束后仍接受长期报名储备,不再发布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