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就业保障中心关于2025年5月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广安市前锋区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报名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6月6日,地点:户籍地或常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或用人单位。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按照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广安人社办〔2025〕47号)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情况,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保障就业困难人员的生活水平,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本次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具体岗位名额分布见《广安市前锋区2025年5月公益性岗位安置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有求职需求且经户籍地或常住地有关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3.已在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了求职登记。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

5.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待遇

待遇标准: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见《广安市前锋区2025年5月公益性岗位安置职位表》,并由用人单位为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6日(8:30—12:00,14:30—18:00,周末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或用人单位。

3.报名材料: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时所用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广安人社办〔2025〕47号)规定,审核无误后报区就业保障中心备案。

五、日常管理

聘用人员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进行日常管理,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并向区就业保障中心如实上报公益性岗位上岗及变动情况。

详情请咨询各用人单位:

广安市前锋区就业保障中心:0826-2889285

广安市前锋区就业保障中心关于2025年5月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附件:广安市前锋区就业保障中心关于2025年5月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附件:广安市前锋区2025年5月公益性岗位安置职位表.xlsx

广安市前锋区就业保障中心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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