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稳就业保民生举措,促进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根据《省人社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乡镇(园区)需求,决定开发5个公益性岗位,岗位信息公示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类别
乡镇公共服务(公共环境卫生)
二、岗位聘用时间
2025年2月17日—2026年2月16日
三、公示时间
2025年1月16日—2025年2月5日(节假日除外)
四、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14-80956105
附件:高邮市2025年度一般性公益性岗位信息表(一).xls
高邮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