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2025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第三批18人)

高州市招聘18个村委会乡村公益性岗位,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及脱贫劳动力。报名条件及所需材料详见附件,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至26日,请携带相关证件到招聘单位报名。

根据《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茂人社﹝2020﹞65号)和《关于高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高人社﹝2023﹞141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及脱贫劳动力就业,高州市潭头镇根竹园村委会等18个村委会开发并经我局认定乡村公益性岗位,现发招聘公告,欢迎就业困难人员及脱贫劳动力报名应聘。

一、岗位情况(详细见高州市2025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第三批18人)附件)

二、报名人员条件

1、脱贫劳动力:列入精准扶贫、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脱贫劳动力。

2、就业困难人员:经过镇级及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携带所需材料直接到招聘单位报名。

四、报名所需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包含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内容)。

2、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本人身份证、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

五、报名开始和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9月19日—2025年9月26日

六、录用

1、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根据报名人员情况及岗位要求,按公益性岗位安置排序确定人选。

2、经用人单位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录用。

3、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直接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注:乡村公益性岗位1年,城镇公益性岗位3年。

附件:高州市2025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第三批18人)附件:2025年高州市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招聘(第三批).xls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 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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