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各单位关于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富宁县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包括社保中心业务员、保育员等。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特定群体。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7日至22日,地点见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拟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且有一定劳动能力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富宁县城镇户籍失业人员,主要包括:

1.“零就业家庭”成员。指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1人稳定就业的家庭;

2.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4050”人员,指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已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其他失业人员;

6.已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登记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已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登记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业务员1名。

2.富宁县第四幼儿园,保育员1名。

3.新华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协办员1名。

4.那能乡人民政府食堂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要求:年龄在18-60周岁。

(二)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三)相关素质要求: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德优良,形象良好,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熟练操作电脑、熟练掌握各种办公软件。那能乡人民政府食堂工作人员、第四幼儿园保育员限女性、具有食堂工作相关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招聘程序

富宁县各单位关于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一)面试。由用人单位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政审。用人单位对通过面试后拟聘用人员开展政审,全面了解掌握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背景、家庭情况、现实表现等相关情况。

(三)聘用。拟聘用人员通过政审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聘用合同,可连续签3年。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年3月7日—3月22 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1.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地址: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3;联系人王馨,联系电话:0876-3069745。

2.富宁县第四幼儿园报名地址:富宁县第四幼儿园综合办公室;联系人:胡邯岳,联系电话:13887602911。

3.新华镇人民政府报名地址:新华镇社会事务办;联系人:刘宇,联系电话:0876-3022575;

4.那能乡人民政府报名地址:那能乡党群服务中心,联系人:黄文慧,联系电话:0876-6436325。

五、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并填写求职登记表。

六、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按照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进行管理,岗位补贴1770元/月,原则上其余由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0%的补贴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签订聘用合同。

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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