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佛山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312号令)《佛山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其中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8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6名、火场文书岗位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男性,年满18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消防救援队伍的管理,能适应准军事化工作环境;
(四)符合《消防员入职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初任专职消防员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一)具备消防救援相关技能和实战经验,或者属于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紧缺的特殊专业;
(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退出人员或者退役军人;
(三)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兄弟姐妹。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曾被强制隔离戒毒或者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并受到行政拘留;
(三)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被军队除名或者开除军籍、被消防救援队伍辞退的;
(五)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聘用;
(六)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七)法律法规或者国家规定明确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
灭火救援战斗员(8人)
年龄:18周岁以上至28周岁以下(1995年9月11日以后出生,报名时年满18周岁)。
身体条件:身高160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放宽条件:持有消防救援专业资格证的(如消防职业鉴定等级证书、消防特种装备操作等资格证书),年龄可视情况放宽至29周岁。
(二)
消防车驾驶员(6人)
年龄: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1日以后出生,报名时年满18周岁)。
身体条件:身高160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岗位条件: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以上等级驾驶证,驾驶技术娴熟。
(三)
火场文书(1人)
年龄:18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11日以后出生,报名时年满18周岁)。
身体条件:身高160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岗位条件: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思维敏捷,具备较好的文字写作功底,从事过相关工作或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薪酬待遇
(一)正式聘用后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等级津贴补贴、岗位性津贴补贴、绩效奖金、社保等,根据各市区工资标准及岗位的不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每年收入10万元至13万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具体工资构成按用人单位相关制度执行。
(二)伙食、住宿标准,参照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标准落实;政府专职消防员原则上每月安排轮休8天,入职后满一年,享受带薪休假1次/年;每年享受1次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
四、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8时30分至2024年9月18日8时30分。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在报名期间(9月18日8时30分前),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入网址:https://www.wjx.top/vm/hUsKt7e.aspx,填报个人的真实、准确信息;提交后,会自动弹出系统提示信息(含Q群号码),请截图保留,使用Q群号加入招聘工作Q群(提交输入岗位+姓名+身份证号验证身份),请勿重复申请,工作人员会审核网上信息,通过后同意入群。
应聘人员应对填报和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务必密切关注工作Q群及“佛山消防”微信公众号公布的重要通知和最新动态。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要求,或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收报名及考核通知等造成的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扫码报名)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组织符合资格的应聘人员参加招聘考核测试。
应聘人员在参加考核测试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符合对应岗位学历证件原件。
3.提供符合相关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件复印件一份。
4.具有文艺、体育、通信等特长或工作经历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5.佛山市公开招聘城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由用人单位留存。
五、招聘考核
考核采用体能、面试、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总分100分,其中体能考核占50%、面试占30%和笔试占20%。应聘驾驶员、火场文书岗位的考生参加对应岗位的测试。
(一)体能考核。体能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设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两项内容,具体考核项目和标准参照《佛山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基础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试行)》,成绩按照得分的50%计入总分。
(二)面试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入职动机、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形象气质进行评分,成绩按照得分的30%计入总分。
(三)笔试考核。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战斗员、驾驶员、火场文书笔试考核内容为政治理论、消防基础知识(复习题库见附件),成绩按照得分的20%计入总分。
(四)岗位技能测试
1.应聘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的人员需参加原地攀登六米拉梯、拖拽测试。
2.应聘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人员需完成货车的倒车入库、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等车辆操作测试。
3.应聘火场文书岗位人员需掌握一般稿件、通知、请示、报告、函等公文写作要点,并根据所给题材,撰写完成相应格式的公文材料。
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技能考核分别按照20%算入体能考核分数;驾驶员、火场文书岗位技能考核得分按照100%的比例与总分相加计算;岗位技能考核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聘用对应的岗位。
六、政治审查与健康检查
(一)政治审查。用人单位联合市公安局对应聘人员进行政治审查,核实有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如存在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将不予聘用。
(二)健康检查。用人单位根据体能岗位适应性测试、理论笔试及面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将通知拟聘用人员前往三甲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报告材料需递交用人单位审核;报到后,用人单位将组织部分体检项目不合格的队员进行复检,如存在不适宜从事消防工作的相关疾病,未达到《消防员入职体检标准》要求的,将不予聘用。
七、聘用公示
由用人单位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排名,结合政治审查、健康检查合格等情况择优聘用考生,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佛山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foshan.gov.cn/web/index.html)进行公示,考生可自行上网查询;用人单位也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拟聘用人员。
八、岗前培训
用人单位制定集中培训方案,组织开展封闭式岗前集中培训工作。拟聘用人员按照用人单位的相关要求集中到指定地点参加岗前集中培训。培训采用封闭式管理模式,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外出,如有下列情形的给予淘汰:
(一)个人申请退出的。
(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三)存在身体不适应该岗位工作情形以及隐疾慢疾,参照《消防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
(四)不服从管理、思想不端、打架斗殴等违反《佛山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试行)》的。
(五)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培训期间产生的人员空缺,将根据考生报考岗位和意向,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由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招聘,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
(二)应聘人员需加入招聘工作专用Q群,确保报名所留手机号畅通,注意接收群内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签订《保密协议》、《无重大疾病承诺书》等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四)为方便应聘人员了解相关政策和反映招聘过程中的问题,设咨询电话:0757-82989017,接听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更多招聘事项也可自行参阅《佛山市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政策问答》。
(五)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和聘用后的全过程,发现考生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报名资料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招聘过程中如出现特殊情况,由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与解决。
十、招聘监督
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纪检督察处、督察队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严禁招聘中存在不廉不公、接受吃请等违纪行为。用人单位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裕和路1号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特此公告。
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