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8-28 17:54 浏览次数:5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市稳就业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质效提升年”实施方案》和泰安市《2024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重要指标任务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1050人,具体岗位名称、招聘条件、岗位数量见《肥城市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招聘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抚养两名以上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妈妈”、“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群体”。
三、招聘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前注意事项:
1.以下几类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有工商营业执照;是企业股东、监事等;单位在职参保人员;已享受职工养老退休待遇;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一二级重度残疾的。
2.对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报名的,需严格落实报名前承诺制度,相关人员在报名时主动申报并填写《个人情况说明》(附件3),经民主评议、公示等程序无异议后,由乡镇(街道)研究通过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方可上岗。
上述人员中未如实说明的,一经发现,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全部补贴资金。
四、岗位待遇
本次开发的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分别为:
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不低于我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上限800元/月/人。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市政府统一为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村(社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
3.报名地点:报名地点及各单位联系电话详见《肥城市2024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附件1)。
4.报名材料: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依据市乡村振兴局提供的最新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信息库进行查询,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依据市民政局的低收入群体最新信息库进行查询,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提供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人证》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大龄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户籍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养育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岁子女的相关证明(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等任一材料均可)原件和复印件。
(7)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群体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除上述报名材料外,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需填写《肥城市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
(二)民主评议
1.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乡村公益性岗位由各村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天。
(三)资格复审(联审)
评议结果公示结束后,由镇(街、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复审,并将通过复审人员名单报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部门联审。联审结束后确定最终录用人员名单。
(四)公示
招聘结束后,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录用人员将在肥城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eiche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五)培训上岗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被录用人员,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乡村公益性岗位由岗位所在的村(社区)签订用工服务协议。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肥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8日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