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恩施州交通运输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分别为我单位办公及信息后勤岗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就业困难人员(已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政治表现好,大局意识强,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安排;
(四)具有胜任岗位的身体条件、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8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恩施州交通运输局507办公室(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8号)。
(三)联系人:程主任;联系电话:0718-8223305-507。
(四)报名材料:应聘者应填写《恩施州交通运输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近期彩色1寸免冠登记照2张、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可就近到街道社区、人社中心、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本人实名登陆鄂汇办APP或湖北政务网搜索“电子就业创业证”可查询“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状态为有效和实际认定类型的截图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五)资格初审:州交通运输局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测评方式
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州交通运输局组织考察。因应聘人员自主放弃、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情形而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应聘人员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州交通运输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召开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拟聘用人选,并在“恩施州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和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报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备案,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有关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年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经双方协商,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考评,如考评为不合格,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安置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即终止公益性岗位安置。
(六)相关应聘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州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18-8223305-904。
恩施州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