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教育局公开选拔15名市直属公办中学副校长储备人选

东莞市教育局招聘15名市直属公办中学副校长储备人选,面向市内外公开选拔。应聘者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等条件,年龄一般45岁以下(符合特定条件可放宽至50岁以下)。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22日,请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jyjrsk@dg.gov.cn。具体资格条件及选拔程序详见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中小学校领导干部队伍结构,东莞市教育局面向市内外选拔一批市直属公办中学(含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完全中学、初中学校,下同)副校长储备人选。

一、选拔职位

本次选拔市教育局直属公办中学副校长储备人选15名。

二、选拔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拔范围

1.东莞市公办中学、市教育局直属单位现任中层及以上干部,或曾任中层干部1年以上人员。

2.东莞市公办中学担任学校年级长(中职学校专业部主任)3年以上人员。

3.市级及以上名书记(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以及获得省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或省中小学班主任专业能力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师,以及其他特别优秀的教师。

4.东莞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和各镇街(园区)教育管理部门干部。

5.东莞市外公办中学现任学校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校长(副校长),地级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所属教研机构教研员,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教研机构现任主任(副主任)。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及以上。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已担任中小学中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市外人员需已担任中小学高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同时符合我市人才引进相关条件。

4.年龄一般要求45周岁以下;已担任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或被评为省特级教师,或入选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省级及以上培养项目的人员,或入选市基础教育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市教育家型校长和教师培养对象,或入选市级及以上名书记(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

注:以上年龄计算截至2024年11月30日。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6.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相关规定不能作为组织考察对象的,不受理报名。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

报名分普高组、中职组、初中组。市内报名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东莞市教育局选拔市直属公办中学副校长储备人选报名表》(word版和pdf版)发至报名邮箱(jyjrsk@dg.gov.cn);市外报名人员除上述表格之外还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目前所任职务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及个人学习、任职经历经验总结材料,打包发至报名邮箱。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11月22日结束。

(二)资格评审

根据选拔副校长储备人选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

(三)无领导小组讨论

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初步考核。根据无领导小组讨论的表现,确定参加路演答辩人员名单。无领导小组讨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有市外现任公办中学书记(副书记)、校长(副校长)报名,采取个别面谈方式进行考核。

(四)路演答辩

参加人员围绕提供的学校简介或开展实地调研,形成治校方略,并现场进行路演和答辩。根据路演答辩的表现,确定初步人选名单。路演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结合实际对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品行修养、职业素养及工作作风、工作表现、工作实绩、业界声誉等情况。

(六)确定人选

综合人员考核、考察等各方面的情况,由市教育局研究确定进入副校长储备人选库名单。

(七)培养任用

对入库的人选,将通过名校跟岗、集中培训、课题攻关等方式加强培养;对条件成熟的人选,根据我市学校领导班子建设需要,按照学校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有关要求和程序择优选拔使用。

市外人员和非在编人员如需调入和入编,需符合东莞市人才引进条件,并另行按人才引进有关规定办理。

未尽事宜由东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如有疑问,可咨询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69-23126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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