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德保县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洁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保洁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服从医院管理,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体检合格。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2、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3、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服务意识,了解基本的清洁消毒知识,有保洁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
自即日起,相应岗位招满即止,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1)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当场退还应聘人员。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德保县中医医院门诊楼三楼人事科报名,联系方式:0776-3802886。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医院组织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通知应聘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办法,由医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掌握、个人综合素质、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测评打分,最终确定合格人员。
(三)体检
医院通知面试合格人员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或缺席,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到低予以递补。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医院院务公开栏发布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面试、体检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能胜任岗位的,予以解除聘用。
五、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面议。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系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事业及机关工勤编制性质。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在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在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德保县中医医院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