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发展人民调解“4543”大庆模式,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重要作用,大庆市人民调解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兼职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原则
调解员招募坚持“自愿参与、公益服务、专业优先、动态管理”的原则。
二、工作性质
1.兼职人民调解员接受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指派参与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提供专业咨询,协助达成和解;
2.兼职人民调解员属于人民调解员的一种,其开展的工作具有公益属性,调解组织不向其支付工资、劳务费等报酬。
三、招募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具体要求如下:
(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法律、医疗、劳动争议、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婚姻家庭、保险合同、企业管理等领域并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二)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可以保证完成相关工作;
(三)热心调解公益事业,遵守调解工作的相关规定,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四)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请人优先考虑:
1.律师、司法鉴定人、专利代理师等专业技术人员;
2.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从事专业领域教学、研究的专家学者;
3.行业协会、商会中熟悉调解实务的资深人士;
4.其他具有行业性、专业性知识和调解经验的人员。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3月26日-4月20日
2.报名方式:申请人填写《大庆市人民调解中心兼职调解员报名表》(见
附件);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将申报材料扫描件发送至dqsrmtjzx@126.com。
(二)审核
1.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进入综合评估;
2.通过审核者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颁发聘书及调解员证书,聘期2年。
咨询电话:6100103
联系人:杨韬
扫码下载报名表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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