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特面向社会聘请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愿报名、择优聘用、困难援助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从事管理岗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低收入家庭(脱贫监测户、相对稳定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劳动力;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3.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5.完全失地农民;
6.随军家属;
7.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城镇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招聘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有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热爱公共服务事业,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报名时间: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1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那大镇中心学校后勤室
联系人:符老师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下同);
2.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如随军家属提供配偶服兵役证件复印件,完全失地农民提供完全失地证明,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和录用
由儋州市那大镇中心学校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和面试。
五、协议签订
经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无异议的,在收到儋州市就业服务中心开具的用工通知后,与上岗人员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聘用人员自上岗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除外),聘用协议一年一签。(补贴期同步时间或一年一签)
(二)聘用管理受聘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需要安排上岗,接受用人单位相关制度约束,服从单位安排和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单位纪律和工作制度。
(三)岗位待遇工资不低于儋州市最低工资标准(2010元/人/月),并按规定缴纳社保。
未尽事宜由儋州市那大镇中心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23680625
儋州市那大镇中心学校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