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大连民族大学非事业编制教学科研岗位聘用管理办法(修订)》要求,结合学校教学建设和学科发展需要,现对非事业编制教学科研岗位招聘,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况
详见大连民族大学主页:www.dlnu.edu.cn
二、招聘岗位类别及数量
非事业编制教学科研岗位分A、B两类岗位,A岗主要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聘用,B岗主要采取劳务协议聘用。具体计划详见http://zp.dlnu.edu.cn。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表现,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立正确民族观。
(三)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勤奋敬业精神,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工作。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五)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四、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应聘教师能如期毕业并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可以认定本人留学回国人员身份的相关材料,定向生或委培生须出具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证明。
(二)A岗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科研业绩比较突出,具有一定发展潜力。B岗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
设计类、建筑类获得国内外重大奖项,具有行业背景的高水平人才;体育类具有省级以上专业队经历(运动员、教练员),或获得国家级比赛奖项,具有一级运动员资质的。可在学历或职称上适当放宽要求。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理学院区块链专业和外国语学院大学外语教学部专任教师岗位中学历学位条件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若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要求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同时应具有良好的本科教育背景。
(三)具有相关工作经历或行业背景的非应届毕业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含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六)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大连民族大学网站、大连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网等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应聘时间
学校全年接受人才应聘,根据报名情况分批研究聘用。
(三)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学校人才招聘网,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应聘材料,材料包括:本、硕、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预毕业证明、各阶段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职称证书电子扫描件、个人承诺书以及学术成果证明、代表性学术论文电子文档等。以上材料电子版需合并编辑为一个PDF文档,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个人材料”。
(四)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及相关材料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到本人,未通过审查的不予通知。
2.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等具体条件见附件。
3.通过资格审核者,应按学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提交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试
学校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组成工作组,通过学术报告、公开试讲、实践操作、答辩等形式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考试,考试根据学科特点和应聘人数等情况采取等额或差额投票的方式进行,等额票数要达到全体评委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差额票数要达到全体评委的二分之一及以上,按照得票数量由高到低排序,并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阶段人选。考试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
对所有应聘人员,学校统一组织心理健康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考核结论依据之一。
(六)考察、体检
学校对通过考核的人选进行考察,并通知到学校指定的体检部门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主动放弃者,学校视情况研究是否根据票决结果依次递补。因不可抗力影响,考察、体检等程序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七)报审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A岗报送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B岗报送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大连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九)签订合同或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五、聘用与聘用后的待遇
(一)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A岗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B岗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
(三)A、B岗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四)享受学校被聘用岗位相关待遇。
(五)聘用人员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应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聘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终止或解除合同或协议的,按违约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六、本公告同步报学校纪委备案,招聘全过程接受学校纪委监督。反映有关情况的需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据和线索。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老师 任老师
联系电话:0411-87645529 0411-87509391
招聘网站:http://zp.dlnu.edu.cn
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大连民族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
邮编:116600
大连民族大学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