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搭建供需双方对接平台,根据《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4〕1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经办服务等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204号)和《平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平人社通〔2024〕17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崇信县2025年第二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
1.城镇大龄人员。指距离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10年的城镇常住人口。
2.零就业家庭成员。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和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户籍家庭成员在2人及以上的城镇区域家庭或者脱贫户(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除外),均进行失业登记且处于失业状态。
3.城镇低保人员。指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残疾人员。指持有《残疾人证》或者《残疾军人证》的城镇常住人口。
5.长期失业人员。包括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6个月(含)以上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以及毕业6个月后仍未实现首次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6.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土地的农民。
7.省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其中,二次上岗人员必须符合:1.城镇大龄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3.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共三类人员身份才可以申请。
二、招聘方式
由各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考试、面试、考核、协商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确定上岗人员,县人社局统一审核公示后各用人单位进行聘用。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共2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21日—2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报名。
3.注意事项:
(1)已享受过两次公益性岗位或初次公益岗期满不足一月的就业困难人员、企业在职人员、名下注册营业执照的人员或在企业任监事、董事等有股息红利收入的人员不能申报。
(2)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告要求进行,报名人员在需求汇总表中对应的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单位报名,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原件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五、工作待遇和期限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发放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任务自行确定),并按本单位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考核。聘用期间,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可享受两项补贴,即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由用人单位按时向县人社局申请拨付。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年龄为准)。
附件2:崇信县2025年第二批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xls
崇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