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6〕239号)和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长岭镇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保洁员5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有劳动能力且具有我市户籍的脱贫人口和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退役军人,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且常住长岭镇相应工作地点村居人员优先)。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1、已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创业人员
2、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人员
3、有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人员
4、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5、向外投资入股20万以上
6、失信被执行人员
7、无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因残疾或患重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
8、其他不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4日—20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重庆市万州区长岭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所(重庆市万州区长岭镇梨花街227号),联系电话:023-58693295。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本人一寸照片2张。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流程开展,对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开展岗位适应能力筛选,择优录用,对拟招录对象开展人员信息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劳务协议。
四、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实施。
2.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本次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招录人员劳务协议一年一签,原则上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根据《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6﹞239号)等文件精神,公益性岗位劳动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4.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用人单位统一为拟聘用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对不符合参加工伤保险条件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购买意外伤害团体保险。
5.非全日制公益岗位待遇以补贴方式发放,每月补贴金额为1155元。
五、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给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23-58693295。
附件:长岭镇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招聘一览表
2024年11月13日
附件
招聘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简介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数量 |
用工性质 |
工作要求 |
薪资待遇 |
工作地点 |
1 |
保洁员 |
1 |
非全日制 |
完成指定区域保洁工作 |
1155元/月 |
长岭镇板桥村 |
2 |
保洁员 |
1 |
非全日制 |
完成指定区域保洁工作 |
1155元/月 |
长岭镇东桥村 |
3 |
保洁员 |
1 |
非全日制 |
完成指定区域保洁工作 |
1155元/月 |
长岭镇双龙村 |
4 |
保洁员 |
1 |
非全日制 |
完成指定区域保洁工作 |
1155元/月 |
长岭镇老土村 |
5 |
保洁员 |
1 |
非全日制 |
完成指定区域保洁工作 |
1155元/月 |
长岭镇梨花路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