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推荐与考核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职位及工作地点
(一)招聘名额: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3名。
(二)工作地点: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工作范围
辅助做好来访接待、电话接听、材料接收、校对打印等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
(三)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或登记失业的退伍军人;
(四)具有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工作能力和良好的语言沟通协调能力;
(五)人力资源管理、法学专业优先;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9日。
2.报名地点: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805室)。
3.报名要求:现场提交资料。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简历一份。
(二)资格审查
由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审查。
(三)考核
采用面试及现场操作形式,由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组织。
考核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方式及分值:面试和操作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并予以公示。
按照考核成绩,综合成绩前3名列为拟聘人员。
(四)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因公示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在应聘参考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最长聘用期限不超过3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因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不能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的人员,予以辞退。
六、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含试用期)的工资(补贴)标准,按照南川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同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七、其它注意事项
(一)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应聘资格。
(二)已与区内外其它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本简章由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71647710
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