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生态东平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经东平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东平镇生态养护社面向社会招录生态就业人员,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招录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招录岗位及人数
根据实际,招录生态养护员4名,从事环境保洁、动物防疫等工作。
招录要求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责任心、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接受工作安排,服从管理、吃苦耐劳;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经本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名下无营业执照,无担任企业、合作社董事、监事、高管等职务;
3、东平镇户籍人员,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
4、有相关从业经历者、中共党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东平镇各居委会就业援助员处;
3、报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近期1寸照2张、技能证书等相关材料,填写报名表。
招录程序和办法
1、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中填写的个人信息,提供的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的信息不全、不实或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知识素养,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笔试成绩低于核定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3、资格审查。对通过面试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4、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沟通协调能力与实践操作能力。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面试人员根据考生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
5、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按计划招录人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考察环节的人选,由组织部门进行综合考察。
6、公示录用。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招录人选,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者,确定录用为东平镇生态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由东平镇生态养护社统一安排岗位。
管理和待遇
1、用工第一个月为试用期,具体办法按相关劳动法规执行。
2、所招录的生态就业人员,工资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59667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