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崇明区卫生健康系统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办法》(沪崇卫〔2022〕21号)要求,经批准,2024年崇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计划公开招聘6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优秀,身体健康,热爱并志愿服务崇明卫生健康事业;
(二)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一般应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外省市户籍人员学历应为大学本科及以上;
(四)一般应为医学院校毕业生,并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技能等条件。
有关专业、学历等具体要求及报考条件详见《2024年崇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简章》(通过崇明人才网、健康崇明下载)。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统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后续如有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报名。
(二)报名方式:邮箱投递,用人单位报名邮箱地址详见《招聘岗位简章》。
(三)应聘人员对照招聘职位简章,结合自身情况选报职位,填写电子版《2024年崇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报名信息表》,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至报考职位对应的报名邮箱地址。《报名信息表》可通过崇明人才网、健康崇明下载。用人单位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受理应聘人员的报名,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应聘人员报名时,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职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三、面试
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职业道德、综合素质等。面试时间和地点等由用人单位通知面试人选。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综合排名,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和心理测试
对拟录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和心理测试(费用由本人支付),体检必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心理测试在区精神卫生中心。如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按照面试汇总情况排序依次递补。
五、政审考察
对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政审和考察,并对拟聘人员学历(学位)进行验证。
六、公示和聘用
经区卫生健康委审核通过后,拟聘用人员在崇明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报批和聘用手续,并享受规定的待遇。
七、联系方式
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招聘岗位简章》。
附件:(下载中心下载)
1.2024年崇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招聘岗位简章
2.2024年崇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信息表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