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医院稳步发展,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应聘方式
应聘人员需登陆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人才招聘网进行注册,如实填写个人简历信息,选择应聘岗位,并上传报名所需材料(网址:https://hrzp.cup.edu.cn/zp.html#/)。
个人必须提交上传的
附件材料包括:(1)已获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归国人员请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无《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请提供国外学校录用材料、出入境记录);(2)各阶段成绩单扫描件;(3)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扫描件;(4)应聘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和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12日。
四、注意事项
1.学校将通过我校人才招聘网发布后续的招聘工作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应聘人员须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保证所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凡与报考条件不符或报考信息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邮件报名无效。
3.原单位有离职脱密等要求的,须第一时间与相关用人单位、学校沟通,及时妥善办理相关手续。
4.每人限报2个岗位(含管理岗位和其他专技岗位)。
五、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与职业发展
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和干部选聘等校内管理工作中与事业编制人员实行无差别化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学校文件执行,税前年收入硕士不低于15万元、博士不低于17.5万元,另外享受年底奖励性绩效工资。
学校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户档管理
如果学校当年在京就业落户指标有剩余,可以按照上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留学归国人员和博士后出站人员办理在京就业落户;工作满1年后,学校可以按照上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学校委托第三方公司为录用人员统一管理人事档案。
六、联系方式:
1.校医院
联系人:沈院长
联系电话:010-89733164
2.人事处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10-89733060
电子邮箱:zhaopin@cup.edu.cn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人事处
2025年12月30日
附表:校医院招聘岗位
|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数量 | 岗位职责 | 岗位要求 |
| 1 | 精神科专科医师岗 | 1 | 1.独立承担精神专科门诊诊疗工作,准确诊断、治疗常见精神心理疾病;
2.开展心理咨询与辅导服务,为师生提供心理支持和情绪疏导; 3.负责相关病例的整理、归档及随访工作,建立规范的诊疗档案; 4.根据诊疗需求,及时做好患者的心理转介工作; 5.参与每年新生入学体检相关工作; 6.开展精神卫生健康科普宣传活动,提升师生心理健康意识; 7.完成医院交办的其他医疗相关工作。 | 1.身心健康,政治过关、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医德医风、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学历学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精神科医学专业学位; 3.资质要求:持有精神专科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主治医师资格证,且执业注册在精神卫生专业; 4.工作经验:具有在二级及以上医院精神专科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5.专业能力:熟悉精神科常见疾病的诊疗规范,能够独立完成精神专科门诊、心理咨询辅导等工作,具备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和心理疏导技巧; 6.职业素养:热爱医疗事业,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遵守医疗核心制度,无医疗事故及不良执业记录; 7.其他要求: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沟通表达能力,能适应高校医院的工作节奏和服务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