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建设一支高水平的人才队伍,进一步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结构,切实提高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学校内涵建设和转型发展,加快建设赤峰大学的步伐,根据《赤峰市关于开展2025年区外引才专场招聘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公告》有关规定和活动报名情况,我校决定开展资格初审及后续人才引进环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不拘一格、广纳群贤,便捷高效、畅通有序,规范运行、协调推进,阳光操作、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刚性引进,全额事业编制。
三、引进计划
根据前期活动报名情况,本次计划采取“绿色通道”方式引进博士研究生25名(不受岗位计划引进数限制),硕士研究生3名。
四、引进条件
(一)引进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3周岁(1981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出站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5.国内院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硕均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毕业)、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海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本科学历须为国内公立高校全日制本科或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全日制本科)、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全日制海外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须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海外院校全日制本科);
6.国内院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国外学历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国(境)外留学归国硕士、博士研究生专业名称须与国内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并根据在读期间所学课程内容及研究方向具体判定;
10.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6年8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赤峰市行政区域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近5年内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人员;
8.市外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或公务员;
9.与引进单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在近三年赤峰市人才引进过程中被列入拟引进对象后主动放弃人员(以拟录取公告为准);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不予引进的情形
1.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以公示时间为准);
2.在本次引才工作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五、引进程序
(一)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学校组织进行,初审完成后向社会公布初审结果,硕士研究生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之比未达到1:3的岗位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博士研究生岗位无比例限制。
已在本次活动报名阶段报名且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详见
附件)于2025年12月15日上午11:30前将赤峰市引进人才报名表、身份证扫描件、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国外学历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以压缩包(姓名+报考岗位命名)的形式,发送至cfxyrsc2022@126.com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前发送资格初审材料的,视为放弃初审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引进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引进条件、违反引进程序要求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面谈比选和综合测评
资格初审结束后,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学校组织开展面谈比选和综合测评工作,博士研究生岗位以面谈比选的方式进行,硕士研究生岗位以综合测评的方式进行,有关事宜将在资格初审结束后另行公告。
1.面谈比选
面谈比选主要对报名人员教学能力、学术能力、综合素养等方面进行考核。由试讲和面谈两部分组成。其中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内容由应聘人员自行确定。面谈时间为10分钟,主要围绕教学科研能力、团队协作意识、职业规划、岗位认知等方面进行。
2.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分为“人才评价”和“面试”两个部分。人才评价,对报名人员现有基本素质条件进行评价,采取报名人员自评、学校复核方式开展;根据人才评价得分,按照岗位计划引进数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出现得分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1:3的岗位,不得进行面试及后续环节);出现人员放弃进入面试情况的,按照人才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面试,对报名人员政策理论、思维逻辑、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能力素质进行评价,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开展。
综合测评的结果为:人才评价得分×50%+面试得分×50%=综合测评得分。不设最低综合测评得分线。
(三)资格复审
根据面谈比选结果和综合测评得分,博士研究生岗位按照面谈比选合格实有人数,硕士研究生岗位按照岗位计划引进数1: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在体检前进行,由学校工作人员现场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时须提供以下原件:身份证、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最高学历专业成绩表、业绩佐证材料、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
硕士研究生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综合测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学校组成考察组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经学校党委会集体研究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公示与手续办理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赤峰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赤峰学院人事处公众号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引进手续,签订最低服务期8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所提供信息要详实,如因信息填写不详细、不真实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
(二)此次“绿色通道”引进的人才,符合《赤峰市推进人才强市的若干措施》的,将兑现有关引才政策。
(三)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在体检、考察环节主动放弃者,或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经查实应取消聘用资格者,不予聘用。硕士研究生岗位由此而出现空缺的,可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测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和体检、考察结果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政策咨询电话:0476-8300095。
监督举报电话:0476-8300056。
咨询问题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工作日期间)。
附件:赤峰学院2025年区外引才专场招聘会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xls
赤峰学院人事处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