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子河区永丰朝鲜族乡卫生院2025年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

城子河区永丰朝鲜族乡卫生院招聘临床医学毕业生,面向省内外应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优先。报名时间2025年4月1日至5月31日,需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查,详情请查阅城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按照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城子河区卫生健康局同财政、人社、编办等部门共同实施2025年乡镇卫生招聘医学毕业生计划,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为鸡西市城子河区永丰朝鲜族乡卫生院,按照公布的乡镇卫生院岗位需求计划,招聘省内、省外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临床医学毕业生1名,非应届毕业生需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详见城子河区永丰朝鲜族乡卫生院2025年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附件1)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基层。

3.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条件。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城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zh.gov.cn)、城子河区微生活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4月1日至5月31日(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应聘人员需要登录城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zh.gov.cn),下载并填报附件2: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应聘人员需到城子河区卫生健康局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以电话形式通知。

资格审查通过后,应聘人员需到城子河区卫生健康局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50%。

1.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临床医学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笔试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考试具体时间由城子河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电话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面试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用人数不足3:1,可按规定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具体以城子河卫生健康局通知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见面试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并在城子河区人民政府网上(http://www.czh.gov.cn)公布。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仍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递补并予以公示,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城子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zh.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或主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城子河区卫生健康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正式上岗时间为2025年9月1日。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2.按照填报招聘岗位考核排序优先录取原则,在招聘岗位未录满情况下,可以择优补录。

3.应聘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网上打印的应聘人员登记表(4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才服务中心提供的人事档案存档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本人持有的医师助理职业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提供2张本人蓝底或红底2寸免冠证件照。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

4.应聘人员需要详细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经招聘单位现场确认后,作为拟聘用重要凭证请认真保存。应聘人员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五、相关待遇

(一)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4份),区卫生健康局、区人社局、永丰朝鲜族乡卫生院、聘用人员各1份,聘期3年。应聘人员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区卫生健康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聘用期满且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可以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各地人才服务机构应免费为聘用人员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五)聘用人员3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经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乡镇卫生院有空编的前提下,纳入编制管理。

六、政策咨询电话

城子河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联系方式:0467-2422838

附件1:附件1:城子河区2025年乡卫生院招聘计划表

附件2:城子河区永丰朝鲜族乡卫生院2025年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附件2: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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