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市国资委拟公开选聘一家第三方机构提供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移动端适配服务,现将有关公开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比选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
基于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PC端网站使用HTML5等技术实现手机、ipad等多终端自适应功能,移动端网站需要与PC端网站内容统一,支持常态内容的离线访问,支持智能判断缓存内容的变化情况,保证用户访问时,能展示最新内容。
三、比选标准及最高限价
(一)比选标准。本次选聘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参加的服务供应商,根据服务费报价、技术团队实力、服务供应商工作方案、公司业绩等设定评分标准。
(一)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5万元。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符合公告要求、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述材料至成都市锦悦西路2号市政府第一办公区3号楼3411办公室进行报名。
(一)报名人员介绍信(或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报名介绍信(或报名授权委托书)须载明报名项目名称、报名人及联系方式。
(二)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报名单位的“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对应页的网页截图。
(四)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承诺函。
上述报名资料盖单位鲜章。
采购人当场对报名单位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验证,并向满足报名条件的报名单位提供比选文件。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17:00,地址为:成都市锦悦西路2号市政府第一办公区3号楼3411办公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比选申请文件须密封,密封口盖骑缝章,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三)比选申请文件评审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10:00,地址为:成都市高新区锦悦西路2号市政府第一办公区3号楼会议室。
六、比选公告及结果发布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及结果在市国资委网站(网址:http://gzw.chengdu.gov.cn)上发布。
七、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锦悦西路2号市政府第一办公区3411办公室。联系人:余老师;电话:61885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