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业学院关于从校内在编教职工中选聘专职辅导员的通知

现面向校内编制内中共党员教职工招聘专职辅导员,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热爱学生工作,身心素质良好。有意者请于11月29日前提交《转岗申请书》、《校内岗位调配审批表》及相关材料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陈琳处(OA报送)。通过考核后,享受专职辅导员待遇及相关政策倾斜。

校内各部门(单位):

为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建立人才良性流动机制,贯彻落实《全面加强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行动方案》,进一步配齐建强我校专职辅导员队伍,经学校党委常委会2024年11月7日研究,决定从校内在编教职工中选聘专职辅导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

专职辅导员

二、招聘条件

(一)校内编制内聘用人员;

(二)中共党员;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思想政治素质高、政治立场坚定、有仁爱之心;

(五)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备辅导员岗位应有的身心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时间精力充足。

三、应聘程序

(一)符合转岗条件人员提出《转岗申请书》,填写《校内岗位调配审批表》(见成都工业学院关于从校内在编教职工中选聘专职辅导员的通知附件),并提供个人简历相关材料,交至所属部门(单位);

(二)本人所属部门(单位)召开部务会或党政联席会讨论,若同意则负责人签署同意调出意见;

(三)申请人将《转岗申请书》、签署意见后的《校内岗位调配审批表》连同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通过OA于2024年11月29日前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陈琳处,报送流程:[申报人发起→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批)→人事处陈琳(协同)];

(四)由学生工作部(处)牵头开展考察评估,初步确定拟转岗人员名单;

(五)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和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单位)确定转岗人员名单;

(六)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按相关程序办理转岗手续。

四、考核和待遇兑现

(一)转岗后按照专职辅导员的工作职责进行考核,享受专职辅导员专项补贴。

(二)按照辅导员“双重身份”“双线晋升”规定,专职辅导员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就高享受校内绩效待遇。

(三)在职称评审、岗位晋级等方面实行“评审单列、条件单列、指标单列”。

附件:校内岗位调配审批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4年11月13日

成都工业学院关于从校内在编教职工中选聘专职辅导员的通知附件:校内岗位调配审批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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