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三)师德高尚,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师德行为记录;
(四)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纪律处分,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厨房人员
1.热爱幼儿、身心健康、品貌端正,无不良嗜好,体检合格,年龄50岁以下。
2.持有健康证,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吃苦耐劳、勤俭节约。
3.有食堂工作经验者或者熟悉幼儿园营养膳食者优先。
符合以上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提供个人简历等应聘资料,以电子档形式发至指定邮箱:610933958@qq.com
(邮件标题请备注好“应聘岗位+姓名”)。
2.联系电话:邹老师 028—85463726。
3.园所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棕南西街3号。
4.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招聘公告解释权归成都市成都市第三十一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