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需要,现面向全国引进高学历专业技术人才。
一、招聘岗位
具体详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18:00止,请符合上表中各项条件且有意向者,务必通过网址:https://hrp3-portal.nc120.cn/#/ 上传附件,并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后务必添加QQ 群(1群:1026568512),并备注为“姓名+拟投科室”。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学籍;
(3)尚未解除党纪或政纪处分;
(4)尚在人事考试有关禁考期;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7)自考察之日起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被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人员;
(8)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无单位报考同意书的。
(二)资格审查与筛选
1. 资格审查工作由本单位负责,并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2. 根据报名情况择优初筛后实行考核招聘,医学类岗位招聘不受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限制;非医学类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须达到1:3以上。
3. 报名人员须关注我院官网公示公告查询考核招聘安排。
4. 已有工作单位且尚未离职的报名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当天需要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考核
1. 对报名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批次、形式等均由我院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自行确定。
2. 所有面试人员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卫生事业,身心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四)体检
1. 体检时间和地点在考核后另行通知。入职体检项目和标准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并结合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其中,放射相关工作人员体检另行安排。
2. 心理测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聘用
1. 面试考核及入职体检通过后,视为拟录取人员。须按照医院相关要求办理入职手续。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面试考核、入职体检合格后须签订三方协议。
2. 所有应聘者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资质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六)其他事项
1. 博士可享受医院高层次引进人才相关待遇:(1)医院给予科研启动经费人民币20万元-200 万元,安家费 30万元-200万元。(2)南充市人才补贴:生活资助20万元-500万元,培养资助60万元-500万元。(3)提供本单位事业编制,协助解决家属就业、子女入学。
2.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通过南充市高层次引进人才或公招考试进入事业编制序列。南充市人才补贴:5万元-8万元。
3. 护理专业(护理(520201)、护理学(101101))硕士研究生:年龄28岁及以下,且一次性签订10年期聘用合同,在试用期通过后,可根据条件给予安家费人民币1万-5万元。
4. “两个同等对待”政策:2025年取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合格证书者,相应招聘岗位的学历可以放宽至本科。
5. 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岗(含医疗、护理、药学、医学技术)及部分行政后勤科室岗位(包括但不限于信息中心等)须严格要求正确辨色力。
6.本公告招聘岗位均实行员额管理,相关待遇同本单位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同工同酬”。
7. 以下情况视为自动弃权,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包括但不限于:
(1)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完成面试签到;
(2)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或时间段内完成入职体检;
(3)未在规定时间段完成入职手续办理;
(4)未在规定时间前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者。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医院人力资源部。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南充医院南充市中心医院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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