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家药监局机关后勤服务、保障与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2名编外聘用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范围
社会在职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要求见《服务中心2026年度第一批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格。
(三)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或技能条件。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为应聘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
(五)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六)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8周岁,即1987年3月1日后出生。获得高级会计师职称或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 45 周岁,即1980年3月1日后出生。
(七)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等纪律处分影响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各类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处于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4月12日24:00。
2.报名方式:登录智联招聘网站https://gjyjjfwzx2026.zhaopin.com,点击2026年公开招聘专栏,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应聘报名表》并上传相关报名材料。每人限报1个岗位。
3.报名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学位为国(境)外取得的,需提供成绩单(含中文翻译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书》等;能够证明工作年限的劳动或聘用合同、社保材料等。上述材料扫描后作为附件一并上传提交。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及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参加笔试。开考比例(即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为5: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研究调减、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视情延长报名时间,并在国家药监局网站和智联招聘网站进行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到场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以实际到场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及专业知识。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岗位拟聘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分数较高者)。有人员考察、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考察、体检,但只能递补一次且递补人数不超过岗位拟聘人数。考察前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人员,不列入人员名次。
考察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听取所在单位或者相关单位党组织、组织(人事)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必要时开展延伸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廉洁自律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体检标准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无正当理由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考察、体检结果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国家药监局网站和我中心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我中心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到相应岗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编制外人员,不占事业编制,不解决北京户口,工作地点在北京,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我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
此外,凡与国家药监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含3年内退休的处级以上退休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接受报考。
(二)存在以下情形人员,须防范利益冲突。配偶、直系血亲等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相关企业从业,并且所从事的工作业务范围与我中心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人员,不接受报考;所从事的工作业务范围与我中心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应聘人员,须在应聘时作出利益冲突防范承诺。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招聘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或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或取消聘用,情节严重者予以追究相应责任。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为报考者最高学历专业。专业要求主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对于所学专业类同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我中心联系,由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岗位特点审核确认报名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在报名表中填写常用的邮件地址和联系电话,并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及考试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未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不单独通知)。
(三)存在以下情形,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1.因个人原因导致通讯不畅、无法及时联系的;
2.因个人或其单位原因导致无法在通知之日起20日内完成考察、体检的;
3.因个人或其单位原因导致无法在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入职的。
(四)已确认参加笔试、面试,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将记入我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视情节报告相关部门。各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应聘人员,须签署书面声明(附件2)。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七、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88330271、88330261
2.监督电话:88330209
附件:1.岗位信息表
2.放弃资格声明书
国家药监局机关服务中心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