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简介
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是文化和旅游部主管并由财政部承担出资人职责的国家级演艺文化集团。其前身——中央歌舞团、东方歌舞团、中国轻音乐团,是在历代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关怀下创建的新中国最负盛名的国家级艺术院团,集中代表了我国音乐舞蹈艺术的最高成就,涌现出众多享誉海内外的杰出艺术家,创作演出了众多深受中外观众喜爱的优秀艺术作品,足迹遍布祖国的四面八方,代表中国出访过五大洲百余个国家和地区,多次参加重要国事演出,为增进中国和世界各国的友谊和文化交流,发挥了“文化使节”的独特作用。
为深入落实集团发展战略,满足业务发展迫切需求,集团全资子公司东方歌舞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经理1名和副总经理2名,诚邀德才兼备、经验丰富的优秀人才加盟,共促集团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总经理主要职责
制定并实施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负责引进并高效管理高质量的演出项目,丰富演出内容,提升艺术水准;
全面负责剧院运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增强观众满意度;
积极拓展国内外演艺资源,加强与国际演艺机构的深度合作与交流;
主导或参与重要文化活动的策划与执行,提升集团文化影响力;
负责团队建设与管理,培养演出经营人才,提升团队整体能力;
完成集团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副总经理主要职责
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在聘用后根据公司实际需要确定。
二、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认同集团企业文化,具有强烈的责任心、使命感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职业心态,能够正常履行职责;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位禁入要求。
(二)任职资格
1. 总经理
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10年以上院团管理、剧院管理、演出院线运营或相关领域工作经验;具有成功带领团队实现艺术生产、剧院经营、品牌管理的实战案例;熟悉国内外演艺行业动态,掌握丰富的行业资源和人脉网络; 具备较强的战略规划、项目管理和市场营销能力;精通院团管理、剧院运营、项目策划与执行流程;具有良好的财务分析能力和成本控制意识;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领导力;具备创新思维和国际化视野。
2. 副总经理
参照总经理任职条件,根据岗位具体需求确定。
注: 对于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人选,可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
5.其他不符合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初审、统一考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岗前培训、确定聘任的程序进行。资格初审后,将以邮件或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时间
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0日止。
六、报名要求
(一)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需准备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报名表;
2.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执业资格证书、岗位任职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
3.个人工作经历、主要工作业绩及相关佐证材料;
4.电子标准证件照、个人简历,以及《
附件1: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报名登记表》《附件2: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报考人员信息表》。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上述所有材料整理后,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招聘专用邮箱:dfrlzy@sohu.com。邮件主题及简历附件均统一命名为:姓名 — 应聘岗位 — 联系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三)材料审核
面试环节将对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应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奖证书、履历证明,以及个人实战案例 / 作品集等原件备查。
(四)其他须知
1.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所有应聘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的入围通知、面试时间、地点、流程及相关要求,均将通过邮件或电话形式告知,请应聘人员确保报名时预留的联系方式准确有效,并保持通讯畅通;
3.未入围本次招聘各环节的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七、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4 号中国东方演艺集团
2.联系人:龚老师
3.联系电话:010-84546020
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