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批准,东城区消防救援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主要承担东城区消防文员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消防文员3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消防事业,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消防文员岗位招聘应聘人员年龄为20至45周岁(1981年3月1日出生—2006年3月1日出生)。
(四)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写作功底。本科、有网络维护及办公文秘工作经验的优先录取。
(五)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六)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三、工作时间
消防文员岗位采用8小时工作制,日常休息及休假政策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四、工作地点
应聘消防文员岗位的,由东城区消防救援局统一分配至相关科室工作。
五、工作待遇和薪金
1.统一办理“五险一金”。
2.提供工作期间的服装、被装等。
3.工作满一年后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4.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5.消防文员岗位入职转正后年薪约5万元(税前工资,含个人应缴的“五险一金”)。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通道开通时间为2026年3月25日,4月2日12时00分截止报名。本次招聘工作通过东城区政府网(www.bjdch.gov.cn)面向全社会发布,报名将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结束后,支队将对招录对象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通过官方平台发布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报名材料:报名需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1.填写完整《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照片栏为个人蓝底、近期免冠2寸照片,“考生类别”处填写“消防文员”;
2.个人白底、近期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1张;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4.学历证书;
6.其他资格证书。
(三)联系方式
电话:010-67189119-6620 郑先生 陶先生
(周一至周五:9:00-11:30、14:00-16:30)
报名材料统一发送至259392786@qq.com
七、报考流程及安排
招录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格检查(心理测试)、政治考核、公示、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具体顺序可以根据招录工作需要予以调整,消防文员招聘采取面试、办公实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初审
通过对报名人员的个人报名表统计和初筛,初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二)现场面试
1.面试工作由东城区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与消防文员面试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3.消防文员招聘现场面试分为办公软件操作(占总评分40%)和面试问答(占总评分60%)两个环节。
4.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心理测试)环节。
(三)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心理测试)结果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按照进入体检人数与拟招录人数2: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数量,人数未达到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2.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由东城区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入职成功后费用自理。
3.用人单位和招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3个自然日申请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和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复检。
4.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
5.如有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政治审查
1.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政审环节。
2.拟招录计划数和体检合格(心理测试)人员1:1.5的比例,按面试成绩确定政审人员。
3.政审工作由东城区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政审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4.如有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公示。经体检(心理测试)、政审合格后,择优选取人员列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东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bjdc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二)岗前培训。消防文员岗位采取试岗培训,直接分配至相应岗位由用人部门实际培训。
(三)签订合同。针对培训期满且合格人员与东城区消防救援局统一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四)用工方式。消防文员为合同用工,由东城区消防救援局直接实行聘用制管理。
九、特别提示
(一)此次消防文员招聘由北京市东城区消防救援局负责组织实施,不委托任何派遣公司和培训机构代招。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检、政审、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四)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均通过电话短信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保持通信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六)东城区消防救援局招聘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且未授权任何中介及个人有偿代招。
北京市东城区消防救援局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