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青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就业见习岗位人员公告

包头市青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向2024届、2025届离校未就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公开招募5名就业见习人员,见习期12个月。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至12月12日工作时间内,需现场提交申请表、简历、身份证及学历证明等材料。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助力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实践能力,夯实职业发展基础,现本着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包头市青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募5名就业见习人员。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离校2年内(即2024届、2025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3.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4.自愿参与经政府审批通过的见习基地组织的见习实践活动;

5.服从见习单位管理,确保全程参与培训和见习;

6.符合岗位表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不予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

1.已实现就业或成功创业并领取个人营业执照者;

2.在公司或企业担任法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者;

3.正在享受公益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其他就业补贴,或不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

二、见习期限

1.见习期为12个月,见习起始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就业见习协议书》(非劳动合同)为准。见习期结束,见习协议自动终止;

2.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可正常参加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三、招聘岗位

包头市青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就业见习岗位人员公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12月1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7:30)

(二)报名所需材料:见习人员报名应符合相关学历及专业等要求,并提交以下材料:就业见习申请表(见包头市青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就业见习岗位人员公告附件)、简历(需包含联系方式)、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

(三)报名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青山区呼得木林新天地葛兰西道与草原道交叉口)。

(四)报名联系人及电话:白丽娜  0472-3616189。

五、其他事项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及见习全过程,任何阶段若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见习资格。对已受聘且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解除就业见习协议,予以辞退。

本公告由包头市青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解释。

包头市青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5年11月28日

就业见习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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