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关于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保亭县发展改革委招聘2名司乘协管员,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薪资3090元/月。报名时间3月17日至21日,地点:保亭县保兴西路168号原粮食局大楼305室及七仙广场。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及驾驶证。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解决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现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文件规定,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低收入家庭劳动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相对稳定脱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3.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5.完全失地农民及“三无”船舶失船人员;

6.随军家属;

7.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一)岗位开发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岗位名称及人数:2名司乘协管员。

(三)薪酬待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为3090元/月(含个人部分五险一金)。

(四)工作内容:负责配合办公室调派用车业务工作。

(五)工作要求: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踏实肯干,服从安排。

(六)工作地点:保亭县保兴西路168号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楼。

(七)具备C1驾驶证,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1日(8:0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3月17日至3月21日在保亭县保兴西路168号原粮食局大楼305室,3月19日七仙广场。

(三)联系电话:13398991008,83666812。

(四)报名材料:应聘者应填写《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同时提交如下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2)现场报名需提供相应的就业困难人员类型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3)驾驶证。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用程序

依据综合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择优拟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

六、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上岗人员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其聘用协议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年度考评,如考核为不称职档次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协议。

(三)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关于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附件1:附: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附件列表:

附件1: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关于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附件2:附: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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