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团简介
深圳市宝安区新蕾幼儿园创办于1993年,是广东省一级公办幼儿园、广东省书香校园、首批深圳市优质特色示范园、2023年8月挂牌成立深圳市宝安区新蕾幼儿园(集团)。新蕾集团为非一体法人的办学联合体,新蕾幼儿园为集团核心园,湾美幼儿园、海城幼儿园为集团分园。创业一村幼儿园、福中福幼儿园、缤纷幼儿园为独立法人的集团成员园。现创业一村幼儿园因工作需要,需招聘公办幼儿园主班教师(短期)1名、保育员1名、厨工1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岗位基本条件
(一)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主班教师(短期):
(1)年龄40岁以下;
(2)具有学前教育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须具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主班教师工作经历;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同等条件下,获得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能力大赛二等奖以上获奖者优先。
2.保育员
(1)45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
(2)持有保育员上岗证,有公办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3)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对待幼儿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意识。
3.厨工
(1)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
(2)持健康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
(3)吃苦耐劳,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合作意识,能服从工作安排;
(4)有公办幼儿园厨房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材料
1.宝安区新蕾幼儿园(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并在落款处手写签名;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相关岗位资格证书;
5.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
7.承诺书(手写签名)。
(二)报名流程
1.符合条件应聘者请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
附件1-3并在落款处手写签名(证明需加盖公章);
2.按报名材料清单顺序扫描合并为1份pdf格式文件(命名要求:姓名-专业-学历-是否全日制)投递至小程序下方采集处。


3.简历投递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7月4日12:00。
4.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1.幼儿园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一定差额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通过报名表提供的联系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5年7月7日09:30
2.面试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创业一村幼儿园
3.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具体资格复审材料另行通知。
六、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四、福利待遇
(一)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含五险一金)参照《深圳市公办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指引》;
(二)享受带薪寒暑假、节日福利等。
五、有关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其中短期主班教师为0.5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本次拟聘人员入职时间:2025年8月。
3.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人员的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5年6月30日。
4.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55-27901532
吴老师
5.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新蕾幼儿园(集团)创业一村幼儿园负责解释。
深圳市宝安区新蕾幼儿园(集团)创业一村幼儿园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