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建安新村幼儿园(集团)2026年1月公开招聘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建安新村幼儿园(集团)现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包括主班教师、配班教师、机动教师、保育员、短期保育员、保健医生及厨工。应聘者需满足相关年龄、学历、资格证及工作经验等岗位条件。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岗位招满即止,需提交指定报名材料。资格初审合格者将获通知面试,最终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集团简介

深圳市宝安区建安新村幼儿园(集团)成立于2023年8月。集团秉持“幼儿为本,专业引领”的办学理念,构建了“1+9”共10间公办幼儿园的集团办学格局。其中建安新村幼儿园为核心园,协同宝民幼儿园、天骄幼儿园、童悦幼儿园、锦云幼儿园、骏濠幼儿园、文雅幼儿园、壆岗幼儿园、雍和府幼儿园、盛荟幼儿园。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主班教师若干名、配班教师若干名、机动教师若干名、保育员若干名、短期保育员1名、保健医生1名、厨工1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1.主班教师

(1)年龄40岁以下;

(2)具有学前教育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须具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主班教师工作经历;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配班教师

(1)年龄40岁以下;

(2)具有学前教育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3.机动教师

(1)年龄40岁以下;

(2)具有学前教育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保育员/短期保育员

(1)4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

(2)持有保育员上岗证,有公办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3)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对待幼儿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意识。

5.保健医生

(1)40周岁以下;

(2)医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持有保健医生上岗证等相关证件;

(4)有2年及以上公办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6.厨工

(1)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

(2)持健康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

(3)身体健康,有奉献精神,责任心强,能服从工作安排,有合作意识;

(4)有公办幼儿园厨房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

(1)深圳市宝安区建安新村幼儿园(集团)应聘报名表(文末二维码下载模板);

(2)身份证正反面合一张A4纸扫描件;

(3)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岗位相关资格证;

(5)工作经历证明(文末二维码下载模板)、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无犯罪记录证明;

(7)承诺书(文末二维码下载模板)。

2.符合条件应聘者填写《深圳市宝安区建安新村幼儿园(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落款处手写签名后并签订承诺书,连同其他报名材料一并扫描为pdf文件与投递至bajaxczy@163.com,邮件主题和文件名称必须保持一致,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

3.简历投递时间:自发布之日起,幼儿园根据报名情况,岗位招满即止。

4.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1.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按一定差额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初审结果合格人员,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3.面试结束后,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面试合格人员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五、福利待遇

1.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含五险一金)参照《深圳市公办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指引》;

2.享受带薪寒暑假、从教津贴、节日福利;

六、有关说明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拟聘人员分配到集团内各幼儿园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3.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人员的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4.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8:30-11:30、14:30-17:30)拨打电话:15302730741 吴老师

5.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建安新村幼儿园(集团)负责解释。

七、报名材料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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