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驾驶员公告

安乡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驾驶员,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至29日。 需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C1及以上驾驶证,3年以上驾驶经验,年龄25-45周岁。 报名需提交相关材料并现场资格审查。

为充实本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服务保障,根据工作需要,经安乡县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驾驶员(为劳务派遣性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数

本次计划招聘聘用制驾驶员1名。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

3.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4.男性,年龄在2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80年9月至2000年8月期间出生);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需取得C1及以上驾驶证,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7.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聘用后,服从分配。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名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治安处罚的;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本人或亲属(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有任职回避情形的;

8.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驾驶员情形的。

(三)其他

1.报考人员住宿需自理,日常工作餐按相关规定执行。

2.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招聘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三、报考程序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8月25日至8月2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填写《安乡县人民法院2025年聘用制驾驶报名表》,一式一份,报名表从安乡县人民法院网下载,用A4幅面纸张双面打印,持本人身份证及学历证明、驾驶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近期(三个月内)免冠同底(红底)2寸照片2张,到安乡县人民法院政治部711室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必须与考察时提供的原件一致。凡报名资料填写虚假的,一律取消考试以及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安乡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0736-4332288

(三)确定开考岗位

开考比例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由安乡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制作,并在考试前通知考生领取。

四、考试内容

(一)驾驶技能测试(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1.技能测试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凭有效身份证件、驾驶证、准考证参加测试,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技能测试有关内容。技能测试项目:驾驶技能技术,采取道路实际驾驶方式,考察驾驶员驾驶技能和处置问题的能力。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侧重考核应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能力等。

参加面试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1年内聘用制驾驶员出现缺额时,由我院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所递补人员后续需完成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环节。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组织体检人选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均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并增加毒检项目,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行承担。

被确定的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参与体检的,按应试者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安乡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对经过体检、考察的拟聘用人选在安乡法院网等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试用期满后按规定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驾驶的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安乡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依法享有《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福利待遇。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安乡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咨询,安乡县人民法院对本次招聘拥有最终解释权。

安乡县人民法院

                         2025年8月22日

安乡县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驾驶员公告附件:安乡县人民法院驾驶员招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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