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本级各用人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扩大就业、稳定就业、体面就业,县本级各用人单位依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湘人社规〔2025〕10号的文件精神,采取自愿申报岗位开发和补贴的原则,切实保障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权益,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岗位开发主体。凡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可提出设立公益性岗位的申请。
2.公益性岗位开发范围。(1)社会公共管理类岗位:具体包括劳动保障协理员、交通协管员、城市市容协管员、市场管理员、协税员、环境监察协管员、园林管护员、社会治安联防员等岗位。(2)社会公益服务类岗位:具体包括公共卫生保洁、公共安全保安、公共环境保绿、停车场管理、市民广场管护、公用设施维护、公共卫生服务、社区文化、医疗保健、敬老托幼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等服务性岗位。
3.岗位安置对象。公益性岗位对象为县城区内的城乡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办理《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经“系统”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的劳动者。
4.岗位补贴标准和开发数量。根据我县就业资金规模,确定公益性岗位补贴数量和补贴标准,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本年度岗位开发数量根据就业资金年度预算及各用人单位申报、核实岗位情况确定。
5.受理时限。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6.申报资料。用人单位申请报告、用人单位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表(见
附件)。
7.受理机构。县本级用人单位申报资料报安乡县就业服务中心城镇股。地址:安乡县深柳镇洞庭大道北段子龙圆盘。
8.业务培训。自申报期结束后,对申报用人单位劳资负责人和经办人进行业务培训。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澍 联系电话:0739-4338525
附件: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表
安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6日
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表
用人单位名称盖章:申报日期: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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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身份证号码 |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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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型 |
主要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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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营业执照号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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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劳资工作 联系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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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公益性 岗位名称 |
岗位数量 |
工作内容 |
上岗条件 |
薪酬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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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空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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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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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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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个 |
平均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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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就业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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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报公益性岗位名称为公告中公益性岗位开发范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