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安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及烈士陵园服务中心招募公益性岗位,人数共4人。 退役军人、新闻宣传或文职人员优先(办公室及双拥工作1人,后勤保障及保洁人员3人)。 需符合特定条件(包括学历、年龄、残疾证、失业等),4月9日前投递简历,4月10日前公布面试结果。

招聘单位:安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招聘岗位:公益性岗位

招聘人数:1人基本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2.30岁以下,男女不限;3.退役军人、持C1驾驶证能驾驶手动档汽车、从事过新闻宣传(报道)员、文书等岗位的优先。

满足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要求: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2.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3.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4.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社会扶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5.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工作职责:从事办公室及双拥工作。

工资待遇:上岗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特别优秀、愿长期从事的,可另增加补助。

招聘流程:应聘者于4月9日之前网上投递工作简历、相关证明材料至邮箱:754920187@qq.com(邮件标题:姓名+联系方式),经过初步筛选后将于4月10日之前邮箱回复或电话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

咨询电话:安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0859-5211211

招聘单位:安龙县烈士陵园服务中心

招聘岗位:公益性岗位

招聘人数:3人(后勤保障2人,保洁人员1人)

安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基本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2.30岁以下,男女不限;3.退役军人或会使用办公软件的人员优先。(应聘保洁人员学历为高中以上,47岁以下,男女不限)

满足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要求:

1.持残疾证的残疾人员;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3.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4.零就业家庭人员;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6.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人员;7.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8.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9.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10.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为社会扶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11.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工作职责:从事县烈士陵园管理和服务工作,保洁绿化工作。

工资待遇:上岗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特别优秀、愿长期从事的,可另增加补助(保洁人员除外)。

招聘流程:应聘者于4月9日之前网上投递工作简历、相关证明材料至邮箱:754920187@qq.com(邮件标题:姓名+联系方式),经过初步筛选后将于4月10日之前邮箱回复或电话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

咨询电话:安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0859-52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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