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扬人社﹝2021﹞52号)文件要求,经用人单位招聘、面试等程序,确定吴**等4人就业困难人员拟安置在公益性岗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3日-1月2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向扬州市广陵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87310923
附件:
附件:2026年1月广陵区拟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xlsx
扬州市广陵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1月13日
扬州市广陵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公示,拟安置吴**等4名就业困难人员至公益性岗位。公示期为2026年1月13日至1月21日,期间如有异议可向该中心反映。
根据《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扬人社﹝2021﹞52号)文件要求,经用人单位招聘、面试等程序,确定吴**等4人就业困难人员拟安置在公益性岗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3日-1月2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向扬州市广陵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87310923
附件:
附件:2026年1月广陵区拟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xlsx
扬州市广陵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