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0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至12月26日,需本人至医院行政中心三楼人事处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应聘者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为18至38周岁,符合条件者可放宽至43或45周岁。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招聘岗位简介表。

因工作需要,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5年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简介表》(2025年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3.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具有缜密的工作作风以及勤奋、敬业的工作精神。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2月22日至2007年12月26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1981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

6.户籍不限。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参加过2025年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的公开招聘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50分及以上。

9.具备《岗位简介表》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

“其他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录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10.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6年6月2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12月22日-12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2.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地点: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行政中心三楼人事处(318办公室)。

3.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核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12月22日8:30-12月26日16:00。

4.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2025年12月22日8:30-12月27日12:00。

5.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1)2025年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中2025年毕业生另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岗位所须的专业技术职称或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社会在职人员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职称等须于报名前取得(详见岗位简介表)。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单位离职证明。

(2)国(境)外学历人员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3)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7.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8.经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当场陈述申辩。

四、考试

采用笔试和实践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至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复习材料。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实践技能操作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实践技能操作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实践技能操作

(1)实践技能操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实践技能操作成绩及总成绩的计算。实践技能操作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8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将笔试成绩的50%与实践技能操作考核成绩的50%相加,得出报考人员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实践技能成绩均相同的,组织加试。

五、体检与考察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期间,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考察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

六、公示和录用

1.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卫生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

2.考试后,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录用之日起不再递补。

3.录用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制,一经录用在规定时间内至录用单位办理报到手续,与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4.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录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七、本公告由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6919806。

2025年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附件:1.2025年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简介表

2.2025年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

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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