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青年人群的就业技能,增强其就业竞争力,促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见习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枣人社字〔2024〕68号)要求,现将2025年市中区就业见习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期限
有见习意愿的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 16—24 岁登记失业青年。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
二、报名
申请见习人员根据《2025市中区青年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统计表》(
附件)要求选择合适的岗位,自行与具体单位联系,报名。
实行一次见习原则,已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不再安排参加见习。
三、录用、管理及使用
见习人员按照见习单位通知到见习单位报到,报到后与见习单位签订见习协议书。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并为见习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人员由见习单位管理使用。见习人员因各种原因终止见习的,见习单位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填报系统备案。
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相关内容:
http://www.zzszq.gov.cn/(枣庄市市中区政府网)
咨询电话:0632-8076986
电子邮箱:szpxcy985@163.com
附件:2025市中区青年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统计表.xls
枣庄市市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