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5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条件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扬人社〔2025〕40号)要求,市教育局开展了2025年扬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条件认定工作,王**等3名同志通过认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
1.王 清 宝应县城西实验学校

2.陈** 宝应县安宜实验学校
3.张** 扬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教育局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87318699。
扬州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12日